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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而不是实体范畴或属性范畴。外界物、事物的价值,就是指它们对人的意义,即“为了满足已经生活在一定的社会联系中的人的需要服务”、“为人而存在”、“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相联系”。在这里,外界物、事物是客体,具体的现实的人是主体,“价值”则是主客体关系的特定的质或状态(“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人的价值观与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人的价值观的对立:首先表现在,前者肯定“人的价值”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一种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内容,而后者则千方百计回避和掩盖这一实质,力图把人的价值说成是抽象不变的“人”的抽象本性的表现。在资产阶级观点中,价值不是存在于、产生于某种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而是“人”和“人性”天生具有的、一成不变的、对任何人都一样的固有属性。因此,追求人的价值就成了想象的人追求想象的目标的主观行动,与现实的、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实践毫无联系。实际上这正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抽象人性论的虚伪性。“人天生就是自私的”、“人的自我实现与社会现实势不两立”、“人的价值就在于摆脱社会责任的自由”等等,这些无不是把资产阶级的本性当作普遍的人性,把剥削阶级的自我价值当作一切人的价值的表现。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不能脱离人所有的社会关系来考察人的价值问题。必须批判抽象人性论的价值观,如实地把人的价值看作是现实的人的现实的社会关系,通过对人的具体的、社会的、历史的分析,阐明人的价值的真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人的价值观的核心,是人的主客体地位的统一,资产阶级人的价值观的核心特征,是现实价值关系的主体与客体的分裂和对立。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人的价值观和资产阶级的人的价值观的又一对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价值,归根到底都是事物对一定具体的人的价值。主体只能是具体的人,而不是神或观念、物等等。所谓“人的价值”是指这样一种特殊的价值关系,在这里,无论主体还是客体,都是指一定的人。作为主体的人,是指价值的享用者、占有者、获取者;作为客体的人,是指价值的创造者、提供者、贡献者。马克思主义指出,人类所享用的一切价值,都是人类经过每一代人的手自己创造出来的,而人类的每一创造和劳动,都是以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为目的的。因此,人的价值就其总体和实质来说,是人作为主体和客体统一的价值,是人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以人是主客体的统一这个观点为基础的人的价值观,才是科学的、革命的价值观。然而,这种主客体的统一在长期的阶级社会中并未真正实现。社会的阶级分化和剥削压迫,使现实社会中的人分裂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剥削者,他们作为社会财富的占有者和享用者,占据了价值“主体”的地位,而另一部分广大的劳动人民则仅仅作为劳动者、供奉者,即成为单纯的“客体”。与这种历史的状况相适应,也产生了人的价值观上的“贡献说”与“享用说”的分裂和对立。广大劳动人民以对社会作贡献为自己价值观的标准,这是一种崇高的、合理的人的价值观。但这种价值观在旧社会并不能发扬光大,相反却常常被剥削者所歪曲和利用。剥削者的人的价值观是以享用和占有的多少为标准的,但这种标准只适用于他们自己。对于剥削者来说,劳动人民的价值则正如牛马一样是工具的价值,他们没有也不应有“人的价值”;以主体和客体、享用和贡献相分裂为特征的人的价值观,反映的是旧社会的现实和剥削阶级的立场;在广大劳动人民成了主人、消灭着剥削的社会主义时代,这种价值观从根本上失去了它的基础。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是全部社会价值的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创造者与占有者的统一,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我们必须反对使之割裂的任何片面的观点。只讲享用、占有和索取的价值观,无疑是把自己当作高居于社会和他人之上的老爷、寄生虫,而这种观点必然会以他人和社会单纯供奉、劳动为补充,把社会和他人当作自己的奴隶。社会主义的人的价值观则鄙弃这种观点,主张每一代人在合理地享用前人和他人的社会劳动成果的同时,要更多地做出贡献。因为只有每一代人的贡献都大于享用,社会才有积累,子孙后代才有更大的幸福和创造,人类才能进步。
马克思主义的人的价值观,是对现实的价值关系做多层次的具体分析(包括阶级分析)的价值观,是以人民为最高主体的价值观,资产阶级的人的价值观,则是以孤立的个人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是以个人主义或个人本位论为特征的价值观。这是马克思的人的价值观和资产阶级的人的价值观的又一对立。资产阶级观点只承认个人是价值关系和评价的主体,否认个人的现实社会组织形式如集体、国家和社会的现实主体性,把它们都看作是抽象的、虚幻的东西。这种脱离了社会关系的个人,必然是抽象的、主观化的、孤立的个人,事实上往往成为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个人的翻版。从这种观点出发,就会导致把个人看得高于一切,把社会和他人只当作个人的手段,把个人价值理解为只是索取和占有,或是孤立的、封闭的“个人奋斗"。任何个人都是社会的人,都只能在社会中并通过社会得到生存和发展。但社会却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任何个别的个人,它是世代延续着和活动着的无数个人的整体。从这一点出发理解人的价值,首先必须把人的价值与个人价值加以区分。人的价值不仅包括个人的价值,而且包括集体、阶级、民族和国家的价值。从根本的意义来说,正是对人类历史发展的总体价值,才是最高意义上的人的价值。

在社会主义社会,每个公民都是社会的主人、都是自己命运的主人。我们要提倡和鼓励每个人有更大的社会价值,争取对社会多做贡献。我们要提倡学习焦裕禄、学习雷锋、学习赖宁,但我们也要鼓励和提倡每个人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地提高、丰富和完善自己。因为在社会主义,个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之间,本质上是统一的、一致的。个人的社会价值越大,他对社会的贡献越多,他个人显得越充实,越丰富,越崇高;反过来说,一个人道德越高尚,知识越丰富,工作能力越强,意味着他对社会的贡献可能更大。因此,每个人都应该“面向社会,从我做起”,充分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这是更好地实现个人自我价值的必不可少的前提和环节。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中民主与专政不是相互对立和割裂的,二者相互结合,是辩证的统一。正因为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统一,它才能担负起对整个社会实行全面、深刻改造和发展经济、文化的任务,保证社会由有阶级向无阶级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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